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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 近日,为确保安全稳定供热,保障群众温暖过冬,推进供热节能减排,住建部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将供热保障与供热节能减排工作齐抓共管,切实减少供热污染排放,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冬季供热采暖,保障群众温暖过冬。
住建部提出要求,各地应加强组织协调,积极与能源、交通、气象等各部门协调沟通,形成冬季供热采暖工作协调联动机制。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煤炭、燃气、燃油、电力等供热能源动态。根据地区气候和供热不同阶段的特点,合理调整初寒期、严寒期、末寒期的供热运行模式。加大对管网等供热设施的巡检和维修力度,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等,增加应急备用热源建设。加强对供热市场准入、退出和供热质量、服务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,保障供用热正常市场秩序。
开展节能改造。据了解,今冬明春我省将着力抓好供热采暖节能减排。推广使用可再生和清洁能源供热,积极采用新设施、新技术、新工艺,加强燃煤锅炉脱硫、脱销和除尘等减排措施,降低供热燃煤锅炉污染物的排放。开展供热燃煤小锅炉拆改并工作,因地制宜推进供热“煤改气”、“煤改电”工程。加快供热老旧管网设施改造,降低供热管网设施的热损失。优先利用工业余热供热,积极推进地源热泵、太阳能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可再生能源、清洁能源供热。
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。供热企业要使用优质煤,坚决杜绝使用散煤。采暖期间要确保燃煤、燃气等锅炉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,严格禁止停用或弃用环保设施。遇到重污染天气时,要根据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,采取提高热电联产、燃气锅炉、煤粉锅炉等低排放热源供热比例等临时性应急措施,减少供热污染排放。
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。加大宣传力度,落实供热企业选择、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主体责任,对已经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民用建筑必须实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。对于拒不执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企业,应责令整改,对拒不改正的,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。
充分做好供热采暖的社会稳定工作。做好热价政策的宣传解释,努力提高供热服务水平,协调解决群众反映问题。同时将严格监督问责,各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细化供热采暖各项措施,开展对各城市供热采暖工作的检查,届时住建部将对各地今冬明春供热采暖工作进行督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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